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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启示录”
2013-12-20  浏览:41
金庸的版权故事

  在中国大陆购买金庸的武侠书,如果不是朗声公司出版,那就一定是盗版书。

  不仅是金庸,包括梁羽生、古龙,在我国大陆的简体字版权全部被广州朗声公司收入囊中,此举奠定了广州朗声图书公司在我国武侠图书出版界的江湖地位。尤其与金庸的合作已逾十年,金庸先生将大陆的出版权、有声读物出版权授予朗声。依仗金庸在华人文化圈的巨大影响力,朗声将武侠图书出版做到了极致,曾经创下48小时销售一万套、近50万本的天量,这种销售量在我国图书出版界前无古人,估计也难有后来者。

  朗声公司现正着手金庸武侠小说的有声图书录制,首批有声小说是普通话和粤语两个版本,计划中还有东北方言版、四川方言版等。

  朗声把金庸著作权的保护和开发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各种版本有几十种。公司负责人欧阳群对金庸武侠书籍带来的具体收益不愿透露,但他表示,公司是广州市地税系统的A级纳税人,这个级别非人为评定,而是系统根据多项税务指标自动生成,在广州可谓“千里挑一”。目前,金庸版权收入占公司利润的1/3。“关键是意识”

  版权是一种精神创造,如果作者耗尽心力的作品得不到保护和合理收益,对于一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将是灭顶之灾。

  “我们不缺乏创造力,我们也不缺钱,我们最希望有一个著作权能够得到保护的好环境。”漫友文化的俞涌对版权保护最看重。中望的刘玉峰表达了同样的意愿。“广州的版权保护算是比较到位的,只要我们有需要,马上就可以和省市版权局的领导联系上。”

  尽管广州在2013年底已经成为我国第六个版权保护示范城市,但是在市版权处处长金极权看来,“版权保护关键是意识,这真不是套话。”金处长介绍,正是把版权保护当作培育一个城市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广州才出现全国有影响的动漫、网络游戏、 数字出版等新文化产业。但是,这些企业还处在成长发育期,尤其需要对其核心——版权的保护。

  “但是,我们的执法频频遭遇尴尬。”广州市版权局巡视员周宪华讲了一个故事:“我们版权局到一个西部城市维权,主要是大量的图书盗版。当地领导说,盗版又死不了人,我们连假冒食品都管不过来,这些事算什么。我们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这种说法太多了。”尊重版权、保护版权,全民守法意识尚待进一步提高。

  现阶段我国经济总体上仍然效率不高,产品附加值低,既消耗了大量宝贵资源,又不能赚取合理利润,这些年出口又频遭欧美发达国家双反调查。2011年起,我国已步入文化产业万亿时代,未来文化消费将“井喷”式成长。构筑起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竞争“护城河”,这才是我国经济转型、社会强盛的根本之道。(央视网记者 郭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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