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抽查新股发行定价过程【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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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抽查新股发行定价过程
2014-01-17  浏览:2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赵晓娜

    IPO开闸仅半月,风波从未间断。自12日发布新股发行监管措施后,三天后证监会宣布开始对新股发行定价过程进行抽查,涉及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据统计,此次抽查中,已发行待上市新股被大面积覆盖。

    新股集体降价

    发行在即,奥赛康10日凌晨却突然宣布暂缓发行,成为IPO重启以来首家中止发行的新股。公告显示,奥赛康本次发行价格高达72.99元,发行市盈率为67倍。另外,其控股股东转让老股收益高达31.83亿元,4倍于公司募集资金数额。

    奥赛康IPO暂停,让新股发行体制的政策漏洞暴露出来。12日晚间,证监会晚间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除暂缓慈铭体检、东方网力、汇金股份、恒华科技、绿盟科技等5家企业新股发行外,还下发三道措施加强IPO监管。

    不过,《措施》一出台,便引起新股发行的又一“怪现状”——弃高价、就低价。以众信旅游为例,首次发行A股的价格最终确定为23.15元,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仅为22.05倍。这一结果,是在公司提出96.33%的高价申购得出的结果。

    这并非孤例。日前被暂缓发行的汇金股份亦是如此,剔除了95.57%高报价后,公司确定的股份发行价18.77元,对应市盈率21.33倍,而在同行业中平均市盈率为33.54倍。

    此外,扬杰科技剔除了94.28%的高报价,晶方科技、创意信息、汇中股份、金一文化等多只新股在定价剔除的高报价比例都超过了50%。有人士解析,上述现状就是为规避《措施》中关于拟定发行价格的规定。

    《措施》中要求,如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一次。

    待上市新股大面积被查

    《措施》规定,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早在14日,市场就有传言称,证监会将对开闸以来放行的51家拟上市公司全部核查。随后,证监会“快马加鞭”,15日晚间便通过微博公布了抽查消息,回应上述传言。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名单,44家机构询价对象包括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金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

    另外,13家主承销商分别是安信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际大和证券、海通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

    据悉,截止到1月16日,已发行待上市的新股大面积被查。有人士梳理,上述13家主承销商中,除中银国际证券与中止发行的奥赛康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外,其余11家均为已发行待上市的13只新股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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