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术后被输过期注射液医护称“没有坏处”,卫健执法部门介入 患者拒绝赔偿要求公开道歉。2025年12月,周先生在湖南湘乡曙光医院做完包皮手术后输液时,发现所输碳酸氢钠注射液已过期。他向医护人员反馈此事,但得到的解释是该药品为冲洗类药物,虽已过期两个月,仅会导致药效降低,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周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称当天输注该过期药品后,身体疑似出现过敏症状,随后自行前往当地其他医院进行了检查。

事件发生后,周先生与院方多次协商未果,卫健部门也曾介入进行行政调解。院方提出按之前卫健部门协商的方案,予以八千块钱的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周先生则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院方带他前往上级医院做全面检查;二是要求院方就此事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周先生表示,第一次院方通知他前往调解时,并非自己主动提出要五万元赔偿,只是一句气话。他在这家医院支付了五千多元的费用,当时卫生健康局提出赔偿他5000元,他明确表示不要该赔偿。此外,他在该院的相关治疗并未完成,按规定本应退费,因此随口说出“要谈的话五万元倒还可以聊”这句气话。
周先生还提到,院方负责人态度强硬,在首次协商过程中并未提出安排他前往医院检查;次日得知他已住院治疗后,院方也未派人前来探望。
湘乡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组织双方进行过行政调解,因当事人明确表示要追究医疗机构的责任,已将此线索移交至执法部门,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对涉事医院进行处罚。至于周先生提出的其他诉求,他可与医院进一步协商,只要双方自愿即可,最终处理结果以执法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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