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自打满月起就没见过父亲,20多年来,父亲仅因办理离婚手续回过一次家,从未对儿子尽过抚养义务。然而,父亲欠医院40万元医疗费,这让小王陷入困境。
江苏南通崇川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案例。2022年底,年近六旬的王某被路人发现昏迷在路边后紧急送医,经过近两年的治疗,欠下医院40万元医疗费。医院多次通知王某唯一家属小王支付费用或接父亲出院,但小王并未响应。2024年10月,王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去世。
随后,医院将小王诉至崇川法院,要求他在继承父亲遗产范围内支付40万元医疗费及逾期付款利息;如遗产不能全部清偿医疗费,小王应承担不足部分。医院方表示,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小王,告知其父亲住院治疗事宜,但小王回复称他与父亲并无关联,不负责缴费事项。
小王解释说,父亲在他刚满月时就离家出走,直到他20岁时才因要跟母亲离婚回来过一次,之后再也没联系过。从小到大,父亲从没管过他。小王提供了舅舅、伯伯及所在社区的书面证明,证实自他满月之日起,王某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小王自满月之后被送到外婆家,由舅舅抚养长大。
法院认为,王某被医院救治,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关系,这笔医疗费应该由王某自己承担。医院在对王某实施治疗期间未能与小王协商医疗费承担问题,且小王不是医疗服务合同的主体。尽管小王明确表示放弃遗产,但他作为法定继承人,有义务帮忙保管和清理父亲留下的财产,并用这些财产偿还医疗费。
最终,南通崇川法院判决小王对王某遗产进行清理,并在清理遗产范围内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驳回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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