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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新规促信用修复[推荐]

2025-11-26 14:10:071000

发改委: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新规促信用修复。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若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公示,则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后,相关方即可申请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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