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决定,中信证券因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多项管理不足问题被出具警示函。这些问题包括经纪业务管理不规范、客户开户信息采集不当、可疑交易核查不充分以及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中的身份识别和关联关系核查不深入。
深圳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公司在日常报送管理方面也存在内容不完整的情况。若对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