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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季中国足协首期裁判评议 错漏判引关注[推荐]

2026-03-18 22:42:00370

3月17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首次裁判评议工作,涉及两个判例,这些判例来自近期中超联赛和中甲联赛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评议组认定,这两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均存在错漏判情况。

新赛季中国足协首期裁判评议

其中,中超第2轮山东泰山主场对阵北京国安的比赛备受关注。在上半时第34分钟,当值裁判员组漏判了泰山队马德鲁加在禁区内的手球犯规。主裁麦麦提江和VAR裁判员唐顺齐均需承担责任,并将面临行业内部处罚。

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特别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通过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的方式,最终得出评议结论。

第一个判例是中超联赛第2轮山东泰山对阵北京国安的比赛。比赛进行到第34分钟时,北京国安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顶球后,球疑似接触到山东泰山8号队员的手臂。然而,裁判员未判手球犯规,VAR也未介入。评议组认为,山东泰山8号队员手臂抬起,使身体不自然扩大,存在手球犯规风险。在此情形下球接触手臂,应判罚手球犯规并判罚点球。显然,裁判员的决定有误,漏判了手球犯规和罚球点球,VAR未介入也是错误之举。

第二个判例是中甲联赛第1轮深圳青年人对阵陕西联合的比赛。比赛第69分钟,陕西联合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带球,深圳青年人42号队员铲球防守导致陕西联合7号倒地。裁判员判定陕西联合7号佯装(假摔)并向其出示黄牌。评议组一致判定,深圳青年人42号队员在铲球防守时草率绊倒陕西联合7号队员,应判深圳青年人42号犯规并判罚点球。裁判员判定攻方陕西联合7号佯装并出示黄牌的决定错误,且漏判了深圳青年人42号犯规和罚球点球。

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纳俱乐部和球队的反馈与申诉意见。针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评议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同时对作出错漏判的裁判员进行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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