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吃席酒后摔亡女儿索赔同饮者!2024年3月,74岁的企业家张老先生参加了一场老友家宴,在席间喝了约三两白酒。餐后,他与朋友相约去棋牌室,由一位朋友骑电瓶车送至门口。不幸的是,张老先生下车时摔倒,因急性硬膜下血肿去世。
张老先生的女儿随后起诉了同饮的五位老友,认为他们没有安全护送父亲并且延误了抢救时间。法院调查发现,张老先生当时已经醉酒,朋友们确实未将其安全送回家,照顾上存在轻微瑕疵。但关于“延误两小时”的说法并不属实,实际上事发后一小时内就将他送往医院。提前离场和未参与打牌的两人被免除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张老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自负主要责任。三名同饮者在护送过程中存在轻微过错,组织者需承担3%的责任,另外两人各承担1%的责任,合计赔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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