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贵州毕节市织金县市民赵女士反映,她63岁的父亲赵先生和友人在2月9日参加当地一场喜宴时,误将液体燃料当作白酒饮用,随后住进ICU昏迷至今。今年1月,织金县也曾发生一起类似事件,导致一人身亡。
赵先生和唐先生参加喜宴时,主家请的是酒席“一条龙”服务,办酒席所用的液体燃料装在白色塑料桶中。两人误将其当作白酒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很快病情加重,分别住进了两家医院的ICU,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唐先生曾进行毒物检测,送检样本中检测到甲醇、乙醇和2-甲基戊二腈等。另外,织金县鸡场乡陈先生也因在喜宴上误饮液体燃料,于1月27日离世。在其误饮的液体中同样检测出了2-甲基戊二腈。
3月1日,织金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市民误饮燃料中毒一事,当地警方及职能部门已在开展调查。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指出,婚宴“一条龙”承办者作为专业人员,明知或应知燃料的危险性,却未按规定落实专人看管、上锁封闭、设立警示标识等措施,而是将装在白色壶中的燃料放在靠近桌子的地方。婚宴举办者作为宴席组织者和场地提供者,对此危险状况视而不见,未尽到监督和妥善保管的安全保障义务。
朱雪表示,婚宴举办者和“一条龙”承办者均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最终抢救失败,产生死亡后果,则根据类似案例的判决,承办者因其专业身份和直接管理过失,极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举办者如果对危险品的采购和存放有直接责任,同样可能面临该罪名的追责。此外,如燃料销售商直接将燃料存放在没有任何标识的白壶中进行生产、销售,也需要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2022年四川泸州某流水席上,有人把存放的醇基燃料误认为是食用白酒给宾客饮用,致使部分食用者甲醇中毒,造成4人死亡。报道提醒,购买和使用醇基燃料时要做好醒目标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门存放,严禁与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食品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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