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的郑先生反映称,12月20日,他的一辆河南牌照厢式货车在开封市通许县因违停被处罚,罚单上车牌号中的“豫”被写成“予”。

当天开车的是他的朋友边先生。边先生把车开到通许县的金达国际建材城进货,停在市场的路边。不久后交警过来,把他带到几百米外的一个路口,让他看那里的禁停标识。随后,交警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为由,对边先生进行了罚款及扣分处罚。在一份河南通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中,机动车号牌号码一栏手写着“予VC*0”。

郑先生认为,“豫”是河南的简称,在如此严肃的执法文书上被错写为“予”,是个很不规范的行为。
12月22日,通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悉此事,正在调查,相关情况已派至大队巡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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