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石女士在逛商场时被人叫住,对方称自己是童模海选的负责人,邀请她3岁的儿子试镜。石女士觉得儿子活泼可爱,上镜感也不错,便答应了。

第二天,石女士带儿子去了位于宁波江北区路劲新天地的“欢瑞影视”进行试镜,但没有通过。之后,对方又联系她,说可以复试。复试过程中,儿子的表现得到了认可,对方提出有意签约,并承诺未来会有回报和抽成。

石女士与宁波欢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艺员签约培养确认书,服务周期为一年,包括40节课时,每周一次90分钟的彩排,费用共计15800元。机构还提供专业艺术模卡、综艺节目录制一期、大型IP少儿才艺专业赛事(城市赛)一次以及时尚童装品牌发布秀表演一次。

付完钱后,石女士一家回家途中,丈夫告诉她自己已经离职。得知这一消息后,石女士立即联系“欢瑞影视”要求退款。她表示家庭经济状况不允许这笔开支,希望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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