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了一则情况说明,提到一起介入主动脉瓣置换术(TAVR)导致的医患纠纷。手术发生在五年前,一名70岁的患者因心脏瓣膜病、主动脉瓣狭窄等疾病入院治疗,心外科为该患者实施了TAVR手术,但患者出院后不久离世。家属对医院诊疗行为提出质疑,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家属主要针对医疗费用提出起诉,声称植入器械“出厂价3万多元,却向患者收取28万元”。据医院的情况说明,患者住院期间总医疗费用为61.32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9.32万元,个人自费32万元。自费部分中,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相关费用为28万元,占自费总额的87.5%。患者使用的是一款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及配套经心尖介入器,采购渠道合法合规,采购价分别为26万元和2万元。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用耗材“零加成”政策,按实际采购价28万元向患者收取费用。
然而,家属通过媒体发布的一张发票显示单个瓣膜价格仅3万多元。此外,家属还在网络上曝光称,在TAVR手术中,医院使用了两个瓣膜,其中一个“来源不明”。对此,院方表示,因首个瓣膜放置后出现移位,必须重新植入第二个瓣膜并成功完成手术,只向患者收取了一个瓣膜的费用,未重复计费。但院方未就第二个瓣膜“查无来源”的说法作出详细解释。
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过病案审查、专家评审、约谈核实等方式,对患者住院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后,发现超医保支付范围、不合理诊疗等问题26项,均属于“一般违规”事项,涉及金额75060.4元。这些费用与患者申诉的瓣膜费用问题无关。
一位权威心血管病专家表示,据他了解,瓣膜一套大概需要20多万元,“不可能只卖3万多元那么便宜”。至于手术过程中使用两个瓣膜的情况,该专家指出,手术过程中有时会遇到第一个瓣膜效果不佳的情况,需要再做一个“瓣中瓣”,这是常规操作,但第二个瓣膜不应再向患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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