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案”出现新进展。11月16日,被害人代理律师李圣透露,该案四名被告人中已有两人提起上诉。主犯曾某孩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要求发回重审。他认为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幅度内量刑,而一审判决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不符合基本原则。另一上诉人袁某贵则认为自己不构成拐卖儿童罪,要求改判。他在上诉意见中表示,没有确实证据证明他具有拐卖儿童的共同犯罪故意,且一审对其量刑过重,与同案犯量刑失衡。
11月15日,被抢婴儿姜甲儒的母亲乔女士发布视频称,她接到曾某孩和袁某贵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消息。乔女士表示这段时间她正养身体,想好好生活,却不得不继续面对这些事情。李圣律师表示已与乔女士通话,会奉陪到底,确保人贩子受到严厉惩处。
今年9月19日,“入室抢婴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四名被告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指出,曾某孩是整个犯罪中罪责最突出的主犯,情节特别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判处死缓。吕某东和王某勇同为主犯,均为累犯,罪责次于曾某孩。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吕某东的供述对破案有较大价值,因此两人均被判无期徒刑。袁某贵因提供关键信息,对确定作案目标及顺利实施拐卖儿童犯罪起到重要作用,亦系主犯,认罪悔罪态度差,但未直接实施入室强抢、出卖儿童行为,也未实际获利,罪责次于吕某东、王某勇,获刑十五年。
2006年12月的一个深夜,三名男子翻墙破锁进入姜甲儒家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其爷爷奶奶,抢走了年仅8个月的姜甲儒,最后将其卖给一对夫妇。之后十几年,姜家人一直在寻找被抢走的孩子,直到2024年,警方在山东济宁找到了姜甲儒,三名抢婴男子和另一名涉案人员陆续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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