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例,提醒公众注意指尖上的泄密风险。某涉密单位办公室主任孙某为图方便,违规拍摄机密级文件,并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转化为电子文档。他不知道的是,该小程序将这些涉密内容自动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上。尽管孙某以为删除本地文件就安全了,但小程序开发公司的员工却将这些文件打包出售。最终,涉案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孙某也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受到严厉处分。
另一案例中,某市直机关新任干部蒋某参加市委会议后,为了炫耀公务员身份,擅自将领取的秘密级文件首页拍照上传至朋友圈。虽然他在领导要求下十分钟内删除了照片,但好友截图保存和转发已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泄密。事后,蒋某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手机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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