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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向海底捞火锅小便被判赔220万元 侵权者需公开道歉并赔偿[推荐]

2025-09-12 21:58:18370

今年3月,一段关于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随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9月12日,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的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要求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两家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需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两家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其父母赔偿)。

案件回顾显示,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和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相互拍摄视频。2月27日,吴某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朋友圈,该视频迅速传播并引发广泛社会关注。3月12日,海底捞官方微博发布道歉声明,表示将销毁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并进行深度消毒,同时全额退还事发时段到消毒这段时间内用餐的4109单客户的餐费,并给予订单付款10倍金额的现金补偿。

3月14日,四川某餐饮公司和上海某餐饮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唐某和吴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主观上均有过错,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法院支持了部分赔偿请求,但驳回了十倍价款补偿的请求,认为这属于企业自主商业决策。最终,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承担相应的赔礼道歉和赔偿责任。

两位专家学者对该案的判决结果发表看法。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认为,本案判决告诫公众监护人应承担未成年人行为监督和价值观塑造的责任,未成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应尊重公德、遵守秩序。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则指出,两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侵犯财产和商誉的共同侵权,判令其赔礼道歉有助于教育惩戒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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