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网民杨某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信息,称“重庆摩托车也可以上高速路了”,引起了广泛关注。经交管部门核实,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禁止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驶。因此,网传信息是谣言。目前,大足警方已对造谣者杨某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