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近日印发《甘肃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计划在2025至2030年间建设127条(段、个)幸福河湖,目标是在2030年底基本构建“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体系。该方案基于甘肃河湖特点、资源禀赋和治理保护任务实际,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水系为脉络,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提出五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
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包括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开展山洪沟防洪治理,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推进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监测站点,在重点河流增设自动化监测感知设备。同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也是关键任务之一,措施包括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深入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大力开展城乡节水降损,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确保幸福河湖年度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此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重点推进河西内陆河、中部沿黄河、陇中陇东黄土高原、甘南高原黄河上游和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五大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渔业资源保护。
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方面,推进水域岸线保护与修复,滚动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对受损无堤防河段进行生态修复,对“硬化、白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依托河湖自然形态,建设亲水绿色生态廊道。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肥”。强化水污染防治,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执行浓度和总量“双控”,确保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到2030年,幸福河湖水质稳定Ⅲ类及以上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推进码头污染防治和船舶污染治理,将兰州、白银、临夏、陇南四市(州)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纳入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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