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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机器被砸价值超4万元 涉事者或将面临刑事处罚[推荐]

2025-07-15810

7月15日,多家媒体记者前往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采访。在沟通过程中,公司负责人突然出现,将电视台记者的一台摄像机高高举起并砸在地上,摄像机瞬间被摔成碎片。另一台摄像机的遮光罩也被强行掰下,还有一名记者的收音麦屏幕被摔碎。湖南都市频道一名摄像记者在冲突中受伤,眼镜被摔碎,衣服被撕烂,牙龈出血。

记者机器被砸价值超4万元

目前,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含浦派出所民警已到达现场,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之中。

记者机器被砸价值超4万元 涉事者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表示,摄像机作为专业设备,其购买成本通常超过5000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为5000元以上,因此该行为已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认为,长沙电缆公司负责人故意砸毁记者摄像机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从主观上看,其明知摄像机是记者、新闻单位的合法财物,仍主动实施砸毁行为,存在直接故意;客观上,公然毁坏财物的行为侵犯了记者的财产所有权。若被砸摄像机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考虑到摄像机多为专业设备,单台价值通常超过5万元,容易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

胡磊介绍,故意毁坏财物罪在量刑方面,若符合“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参考司法实践,类似案件中,毁坏财物价值万元左右的,通常会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缓刑,并需赔偿损失。电缆公司负责人当众实施毁坏财物的行为,并经过多家新闻媒体报道,造成了“社会影响恶劣”,存在被从重处罚的可能,且若设备价值超5万元,其面临的刑事处罚监禁刑可能在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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