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资源品价格走向阶梯时代【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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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资源品价格走向阶梯时代
2014-01-04  浏览:16
  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抓住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走向“阶梯时代”,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制度稳步推行……今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两部委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3日消息,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表示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会公平。

  事实上,2012年7月,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在我国大部分省(区)市开始实行。我国阶梯电价政策的形成历时4年,2008年开始研究,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导意见,2012年正式实施。阶梯电价指将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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